湖工大工程党字〔2024〕5号
关于韦媛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党总支、各单位(部门):
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:
韦媛媛同志任学院办公室(党委办公室)副主任;
涂晶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党委统战部副部长,免去其土木工程系学工办主任职务;
曾颖同志任团委副书记,免去其经济系学工办主任职务;
王炜同志任教务部副部长,免去其后勤保障部副部长职务;
陈俊同志任后勤保障部副部长,免去其学生工作部(武装部)副部长职务;
陈培同志任土木工程系学工办主任,免去其教务部副部长职务;
同意张婷婷同志辞去团委副书记职务。
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4年1月23日起计算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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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