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的通知(2022年)
2022年学校建校20周年。为进一步以珍贵的校史文物和翔实的校史资料充实校史展览,真实全面地展示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发展成就,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内涵,现面向全校师生、校友开展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工作。
一、征集范围
1.重点征集2018年1月—2022年8月形成的有保存、展览价值的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。
2.补充征集建校至2017年12月形成的有保存、展览价值的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。
二、征集内容
1.反映学校各个时期重要事件、重点建设、重大发展、重大成果的重要文献、声像及实物资料。
2.各时期使用过的印章、校徽、校标、校旗、校牌等具有代表性的物品。
3.各时期上级领导、杰出校友及重要嘉宾来校参观或讲演的资料、文稿、信函(手稿)、题词及声像资料等。
4.各时期学校领导、骨干教师等人的传记、论著、手稿、书信、照片、题词、奖状、聘书等。
5.各时期师生编印的的刊物(如创刊号)、报纸、招生简章、宣传海报等;本校教师编写的教材、教案、教学大纲、讲义、试卷、实习方案、专著、译著、编著等;优秀学生的毕业论文、学生作业、学习笔记等;各时期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毕业照片、纪念册、制作的实物等。
6.各时期具有纪念意义的教具、仪器设备、教学模型等。
7.各时期科研活动中产生的科研实验资料、科研产品模型、专利证书、出版论著,单位和个人所获省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奖状、奖章、奖杯、奖牌、获奖证书等及其照片。
8.各时期学校团体或个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各类奖状、奖杯、奖牌、奖章、证书等。
9.各时期教职工生活与工作活动及学生活动的音像和文献资料(含政治活动、文艺、体育、实习、社会实践、学习、学生会、学生社团、校园生活等);教职工个人创作的有价值的作品,如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雕塑、模型、工艺品等作品。
10.各时期重要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的报道(含报纸、刊物、电视新闻片和专题片等),学校重大活动、重要事件相关声像资料、实物资料和文献资料。
11.各时期优秀校友社会活动的业绩资料(含获奖证书、专著、译著、书画音像作品等)。
12.各时期校际合作及交流的照片、音像资料、文献资料。
13.其他具有较大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。
三、征集方式
广大师生、校友可将校史资料和实物无偿捐赠给学校,或委托学校代管,或暂借学校使用。校史资料和实物直接送达综合档案室,也可邮寄或上门收取。
学校将对所有校史资料料和实物进行分类整理、妥善保管,经所有权人许可,在校史馆中予以展出。
四、征集说明
1.各部门征集的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,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移交表,移交表内含所收集校史资料的主要信息。纸质移交表需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。移交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“2022年征集校史资料移交表+部门+移交人姓名”。
2.捐赠的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,请附简短文字说明或可至档案室当场填写相关资料。简短说明文字包括但不限于时间、地点、事项、主要人物姓名、职务和联系方式等信息。
3.所有捐赠物由综合档案室永久收藏,负责对所有捐赠品予以登记并妥善保管,必要时优先提供捐赠者及其亲属借阅利用。
五、征集时间:即日起至22年9月20月。同时常年面向全校师生及校友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。
六、联系方式:
联 系 人:朱老师 张老师
移交地点:综合档案室(南教学区教学楼317室)
学院办公室
2022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