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各部门:
为了促进学风建设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,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,现将本学期自习室具体安排及教室使用规定如下:
一、开放时间及地点
教学区
| 楼层
| 教室
| 开放时间
|
南教学区
(南1楼)
| 一楼
| 南1-105、南1-106、南1-107、南1-108、南1-109、南1-111、南1-112
| 第1-18周
周一至周日
白天
无课时段
晚上18:00-2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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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楼
| 南1-301、南1-302、南1-303、南1-304、南1-305、南1-306、南1-307、南1-3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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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楼
| 南1-401、南1-402、南1-403、南1-404
|
西教学区
(工1楼)
| 三楼
| 工1-A301、工1-A302、工1-A303、工1-A304、工1-A306、工1-A307、工1-A3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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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楼
| 工1-A401、工1-A402、工1-A403、工1-A404、工1-A405、工1-A406、工1-A407、工1-A408
|
西教学区
(工2楼)
| 一楼
| 工2-D102、工2-D103、工2-D104、工2-D105、工2-D106、工2-D107、工2-D1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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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楼
| 工2-D202、工2-D203、工2-D204、工2-D205、工2-D206、工2-D207、工2-D208、工2-D209、工2-D210、工2-D211、工2-D212、工2-D214、工2-D2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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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自习室使用规定
1.自习教室只允许本校学生自习使用,请随身携带学生证以备检查;
2.不得在教室内大声喧哗或从事与自习无关的活动;禁止将零食、饭菜等食物带入教室;请在同学们自觉维护自习教室内卫生,爱护室内设施设备,保持安静、良好的自习环境,严禁锁门;
3.参加自习的同学应注意个人安全,请勿在20时以后独自留在自习教室内,凡在20时之后返回宿舍就寝的同学,请尽量结伴而行;
4.注意节约用电,最后离开教室时请自觉关闭电源,教室内严禁违章用电;教室自习人数过少时,服从物业人员管理,集中自习。
5.不得用学习物品等占有座位。每天晚上离开教室时,请随身带走自己的学习及生活用品,个人的贵重及其他私人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自负;
6.如遇大型考试等须临时借用自习教室的情况,学校将另行通知
特此通知。
教务部 后勤保卫部
2018年9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