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系部:
近年来,学院高度重视经济活动管理制度建设,围绕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制定修定了多项制度,规范了工作流程。为强化各项经济活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,学院决定组织各部门、系部开展本单位财务与资产合规情况专项检查,现就专项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
本次专项检查本着强化内部权力制约,提高管理水平,加强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,开展各部门、系部内部监督检查,以达到加强制度建设、健全工作机制、规范管理程序、提升管理水平的工作目的。
专项检查的组织
成立财务与资产合规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。
组长:张业鹏
副组长:门奎英、张家盛
成员:李阳、王雅妮、王克诚、孔令坚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办公室,组长由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王雅妮兼任,学院法律顾问孙青春担任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顾问。
三、专项检查的基准日和范围
(一)检查基准日。以2019年1月1日-2019年12月31日为财务与资产合规情况专项检查的基准日。
(二)检查范围。各部门、系部在检查基准日内发生的财务和新增资产管理。
1、财务管理。(1)服务收入。检查基准日内服务收入的完整性、合规合法性和及时性(附件一);(2)日常经费、专项经费。检查基准日内经费支出的真实性、合规合法性(附件二)。
2、资产管理。(1)房屋使用情况。检查现有房屋个人使用面积,房屋有无出租、空置、外借、私自占用情况(附件三);(2)仪器设备与家具。检查基准日内新增仪器设备和家具的台账、保管人的一致性与使用情况;(3)服务性合同。检查基准日内服务性合同的履行与规范性。
四、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
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与重点巡查的方式,以各部门、系部自查为主,学院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,进行重点巡查。
自查整改阶段。各部门、系部根据以上检查内容进行检查,在2020年11月15日之前完成自查工作,对照自查表格内容进行整改,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。
重点巡查阶段。学院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、系部的自查报告确定两个部门和两个系部为重点巡查对象,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牵头成立重点巡查工作组,于2020年11月下旬开展巡查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(三)统计汇报阶段。12月上旬为统计汇报阶段,重点巡查工作组统计汇总检查过程中发现和收集的问题,并形成文字报告,向学院领导班子汇报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认真落实。各部门、系部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,按照有关要求,加强领导,责任到人,认真开展专项自查工作。
(二)坚持制度,严肃纪律。各部门、系部要坚持实事求是,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。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上报,不得瞒报虚报。
(三)加强监督,积极整改。学院工作组要做到依规检查,严格履行查办程序,排除干扰,秉公办事,防止检查失之于宽,失之于软,切实做到依规查办,公正严格。各部门、各系部要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检查,严格落实或督促本单位的整改工作,并接受检查和验收。
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