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,为切实保障返校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,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,按照学院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部署,现就做好开学前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方式
各部门、各系部于2月17日前进行安全自查,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于2月17日下午16:00点前报保卫部,报送方式为纸质档。学院校园平安建设(综治工作)领导小组及保卫部将于2月18日前对重点部门、场所及项目进行安全检查。
二、安全检查主要区域及内容
1、各部门、各系部要自查自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,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。重点加强学生宿舍、学生食堂、实验室、机房、教室、工作室、档案室、配电房、弱电间、课桌椅、电梯、运动场所、燃气设备、特种设备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、食品卫生、用电用气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整治。
2、各部门、各系部开学返校返岗后要深入开展师生员工安全教育,以疫情防控、出行安全、消防安全、食品安全、防骗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等为重点,切实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,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自我防范能力。
3、教务部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实训室、工作室安全检查。
4、实验与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实验室、机房安全检查。
5、学生工作部、后勤保障部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。
6、体育部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运动场所及运动设施安全检查。
7、后勤保障部负责食品卫生安全检查,严把食品采购、烹饪、检验检疫关,开展食堂卫生、食品安全排查,确保食品卫生安全。
8、后勤保障部负责组织开展教室、配电房、弱电间、特种设备、各施工场所、校园公共区域等安全检查。
三、检查要求
1、各部门、各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,切实履行“一岗双责”安全主体责任,做到任务明确,责任到人,细化工作举措,务必将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。
2、采取拉网式排查方式,检查要仔细,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、不留死角,并做好检查记录。
3、对本次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,要及时排除;短时间无法排除的,相关部门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,指定专人盯守,限期整改、跟踪落实,逐步解决,确保校园平安和谐。
保卫部
2023年2月12日